【资料图】
越老,离“原乡”越近。原乡,指的是出生与度过童年的地方。于我,是珠三角北端的一个小镇。有趣的是,不想起它则已,一旦想起,泛上脑际的首先必是“接合部”的风景,如风筝作势飞上十字街头的电线网,东边山峰上的晨曦似烧却未燃,随着路上双辫子车蹁跹的爱之憧憬若有若无,以鸡公车极尽尖锐之能事的吱扭起头的市声将起未起……
秋天,向晚时分,黄叶从街心滚过,商户都已打烊,门窗漏出灯光。我的手插在裤袋里,在桥上凭栏。不远处是小饭馆“想记”,晚市将开,一阵间歇性香气混在河水上的雾气里,该是老板想伯伯以葱蒜起锅,热气腾腾的滑肉饭近在眼前。闭眼,深深吸一口气,香味却消遁了。哦,早着呢!过一会儿,开完会的爸爸就会带我进去,总是点这个饭。父子对坐,在汽灯的炽烈银白光下,对一个底部近于平、肉和饭貌似很满的椭圆形碟子伸出筷子和汤匙。
我总是对这一类“将然未然”之事着迷,位于期许与现实的接合部,二者犬牙交错,呈相持状态。论时间,以短暂居多,且很快失去平衡。如果一味向“期待”倾斜,那结尾是落空;反之,是梦想成真。
小时候,这类体验以从午寐醒来为典型。从铺子二楼的酸枝炕床上爬起,揉揉眼睛,走到街上,不知是白天还是黑夜,人影幢幢,一堆人围着,卖菜的原记手拿长刀,以刀背镇住直立于地的“雪梨蔗”,大家围成一圈,大呼小叫。原记把刀反过来,以刃口对着往下倒的黑色蔗身一劈,切口越长赢面越大。顶刺激的就是劈下前一刹那的气氛,我高声大叫。直到这一刻,我才真正从梦里走出来。
到了中年,一个“接合部”让我的轻度抑郁霍然而愈。那是二十多年前,在旧金山,我长期受体内某种原因不明的疼痛所扰,在它的诱发下,一天天胸部堵得要命,惊慌、敏感、多疑,沉沦在自我设置的地狱里。一天一大早,我乘第一班缆车上班去,被地下钢缆牵引的车厢隆隆地在陡坡行驶。上车时我满怀心事,愁眉深锁,不想与人打交道,蜷缩在座位上。天色还早,车上、街上的人都不多。
碰巧座位面东,缆车抵达山顶时,东边,被海湾大桥的高墩顶着的云开始骚动。云絮的边缘没有漏出哪怕米粒大的殷红,原来,白天和黑夜的分际在云上,云开裂,那就是向白天交接的信号。
天地苍茫,摩天大楼被黑夜吃下,连轮廓也没露出来。缆车司机开始拉头顶的绳子,制造出名满天下的玲珑铃声。我看东边看累了,低下头,太阳要么迟一些出,要么因被浓云遮蔽而怠工了,反正它救不了我,活着太累……
不知过去多久,也许不过一分钟,因为缆车还没走完坡顶一段。额头为什么发烫?我抬起头,太猛烈的光线把我射得够呛,我扬手搭凉棚,啊,太阳出来了!所有乌云镀上金边,簇拥着那血般的一轮。
我不是靠自己的力气从木椅上站起来,而是一种外力把我弹起,且用力过猛,我差点被甩出车外。我跳下缆车,全身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,所有灰暗的心绪跑光,我的灵魂被日光洗刷过,新鲜无比,干净无比。我成了胜利者。
人体的关节屈伸自如,全凭连接得好。世间的接合部也近似。不过,它的最大优势在于必然性明显的暗示。朝阳即将喷薄,难道还会逆转吗?而铁定“变现”,是能够调动起你投给希望的激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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